鞍政办发〔2017〕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全市创谷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创谷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创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鞍山市创谷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7〕18号)工作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开展创谷建设工作,统筹解决创谷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 刘贤荣副市长
副组长:王澍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英秋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 何可可市人才办专职副主任
王安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继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玉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利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晓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连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边喜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隆发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向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于涛市规划局副局长
贾志祥市交通委副主任
李鹏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宇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海洋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世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周英秋(兼),副主任:许利民(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