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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鞍山市创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鞍政办发〔2017〕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全市创谷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创谷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鞍山市创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鞍山市创谷工作的实施意见》(鞍政办发〔2017〕18号)工作部署,指导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开展创谷建设工作,统筹解决创谷建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  刘贤荣副市长

副组长:王澍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英秋市科技局局长

成员:  何可可市人才办专职副主任

    王安泰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继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何玉春市教育局副局长

    许利民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晓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连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边喜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隆发市环保局副局长

    高向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于涛市规划局副局长

    贾志祥市交通委副主任

    李鹏市金融办副主任

    张宇市工商局副局长

    任海洋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世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周英秋(兼),副主任:许利民(兼)。

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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